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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下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12-13

各教学学院:
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考试工作要求,2023年下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231223—202419日,为充分做好课程考试相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组织

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统筹、协调和督查全校本期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,各教学学院负责本单位期末考试的具体安排和组织管理。

二、时间安排

1.2023级学生考试时间:20231223-2024年15日。

2.其他年级学生考试时间:202412-2024年19日。

3.阅卷和成绩录入时间:2024115日前。

4.公共体育、实验、活动课程、全校性选修课考试(考查) 及专业考查课在20231230日前完成。

三、全校性公共课考试安排
  1.《大学计算机基础(一)》(2023级):2023年12月23-24日,具体班级考试信息由168体育在线登录安排。

2.《军事理论》(开卷)(2023级):20231226晚上19:00-21:00。

3.《思想道德与法治》(闭卷)(2023级理科专业)20231228晚上19:00-21:00。

4.《大学语文》(闭卷)(2023级理科专业)202412日上午9:00-11:00。

5.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》(闭卷)(2022级文科、音体美专业):202412日下午15:00-17:00。

6.《大学英语A、B()》(闭卷)(2023)、《大学日语(一)》(闭卷)(2023级) :202413日上午9:00-11:00。

7.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》(闭卷)(2022级理科专业):202413日下午15:00-17:00。

8.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》(闭卷)(2022级理工科专业):2024年1月4日上午9:00-11:00。

9.《大学物理》(闭卷)(2023级理工科):2024年1月415:00-17:00

10.《中国近现代史纲要》(闭卷)(2023级文科、音体美专业)202415日上午9:00-11:00。

11.《高等数学》(闭卷)(2023级理工科,旅文学院、传媒学院部分专业) 2024年1月5日下午15:00-17:00

12.《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》(开卷)(2021级师范专业理科):202416日上午9:00-11:00。

13.心理学》(闭卷)(2022级师范专业)202416下午15:00-17:00

四、考试工作要求

1.科学、合理安排考试科目和时间。因学校考场有限,英语类、思政类公共课考试的同时不得安排专业课考试。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,在晚上安排专业课考试。

2.认真做好命题和制卷工作。各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考试 大纲和《湖南科技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程(修订)》(湘科院教发〔2022〕22号文件)及学生实际情况科学命题,学院领导和系主任要把好试题审核关,确保命题质量;按照学校考试工作的规定和要求,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考试课程试卷印制、试卷保密、试卷传递等各个环节工作,确保考试正常有序和试卷安全。

3.加强考前宣传和动员工作。各学院要将考试安排提前告知全体学生,强调考试纪律,促进学生积极备考,营造良好的考风,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。

4.认真布置考场。所有考试原则上要求安排在监控教室进行。没有或缺少监控教室的学院请与考试中心联系。严格按学校要求合理安排和布置考场,调整配齐教室桌椅,做到考生单人单桌,间距适当课桌不用贴号码,监考老师根据考场实际情况在黑板书写考位安排;搞好教室卫生,每场考试都要对考场进行清场,考试结束后要安排考生对考场进行清洁,营造良好考试环境。

5.严肃考试管理和纪律。各学院领导要加强考试过程的管理和巡查工作,考务及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学生要遵守考纪考规,对违反考试规程的行为和人员要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6.认真组织并按时完成阅卷评分和成绩录入工作。各课程考试结束后,各学院要按照学校阅卷评分工作的要求,及时组织教师阅卷,高标准完成考试课程的阅卷评分及成绩录入工作。

五、几点强调和说明

1.重修、补修学生跟班进行考试,试卷随开课班级共同装订、保管。如学生重修、补修考试与正常考试相冲突,先参加正常考试,重修、补修考试可申请缓考

2.每门课程须同时提交A、B两套试卷,并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。试卷格式要统一,具体格式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,网址:https://jwc.huse.edu.cn/c/2017-12-04/641487.shtml(学校校园网→部门设置→教务处→考试管理→相关表格下载)。

3.原则上每天上午9:00、下午3:00晚上19:00开始考试。各门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量以试卷上标明的时间为准。

4.请各学院于20231220周三中午12:00前将本单位本学期考试安排表的电子稿,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的纸质稿交考试中心备案、审查。同时上报各年级结束所有考试时间。各学院抓紧时间做好本期考试的安排工作,并告知全体学生,以便学生预订回家车、船、机票

5.任课教师在成绩录入时,对缺考、缓考、舞弊休学的学生,要在标注栏中特别注明。 全校公选课成绩录入时,任课教师对缺考的学生在标注栏中只能注明未选“取消”

6.各学院在排考时,不得错排、漏排专升本学生考试科目。

7.需申请缓考的学生,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申请,学院根据

实际情况进行审批。

8.公共课考试试卷由开课学院、部门的任课教师按照学生所在学院提供的数量要求、班级等信息进行装订、装袋,并填写试卷袋封面内容。考试结束后,考生所在学院应如实、详细填写考场记事、试卷封面等归档文件放入试卷袋内。开课学院、部门指定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到考生所在学院教务办进行试卷接收,并办理登记手续。

 54-关于2023年下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  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

2023121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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